关于做好2021年度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超发布时间:2021-06-01浏览次数:161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生物安全风险,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农牧便函〔2021312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整治工作。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附件2实际情况,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实验室建设、资质、管理制度等内容,形成《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1)、实验室布局平面图(附件3)子版材料汇总后202161017点前发送至联系人QQ。

联系人:王超   电话:0459-6819128   QQ:331044741

 

附件1:《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docx

 附件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汇总表.xlsx

附件3:XX实验室平面布置图.docx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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