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0-19浏览次数:909

各有关学院:
    省教育厅2011年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现开始申报,请申报单位和老师按教育厅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我校截止时间:11月3日17时
 
联系人:孔祥森  徐  闯
电话:6819123
 
 
 
各本科高等学校:
    2011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将于10月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项目申报工作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黑教科[2010]14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项目应根据国家和我省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结合高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发展实际,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支持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
    重点项目限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每个基地项目应围绕我国和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面上项目围绕学校学科优势和区域发展特色开展科学研究;指导项目课题组或学校能够筹集到所需研究经费。  
    二、申报范围
    1、省属本科高等学校可以申报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指导项目。
    2、部委属、市(局)属和民办高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学院、大庆师范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可以申报指导项目。
    3、普通高校民办独立学院可以申报指导项目,申报工作由依托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组织。
     三、申报要求
    1、现正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和海外学人资助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其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申报201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在校学生(包括研究生)不能做为项目组成员申报。
    3、拖期2年以上的(含2年)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组所有成员不得申报2011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4、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限额申报1项重点项目,在《申请书》院部系意见一栏由基地主任签署意见,正在承担重点项目的基地不得申报。
    5、每个申报项目需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面上和指导项目一式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上报省教育厅一份)、重点项目一式五份,《申请书》必须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申报项目的学校须填写"申请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
    6、项目申报仍然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和材料申报同时进行,网上在线申报由学校科研管理人员统一在网上申报,登录"黑龙江高校科技网"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栏,(网址:61.167.33.11),申报时间为10月20日至11月10日12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网上资料填报不完整的,一律不受理书面材料。
    7、申报书面材料的时间为:哈市高校11月15日、哈市以外高校11月16日,每天9:00�16:00时,地点:黑龙江省教育培训中心915房间(南岗区民益街102号)。
  
    联系人:李柏峰 0451-53627384    lbf_6678@163.com
 
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2:《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项目汇总表
    (以上附件请从网上下载,附件2请直接在网上生成并打印,不要排序)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