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0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2-01浏览次数:705

黑 龙江 省 教 育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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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支撑和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教育部将继续实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择优支持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现就2010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国内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3.引进海外青年优秀人才纳入本计划一并申报。
4.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加大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申报。注重与部门、地方和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衔接。
5.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三、申报名额
教育部实行限额推荐制度,分配我省推荐名额10人。我厅根据省属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创新团队等研究平台情况,研究决定,原则上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高校,可推荐1名。每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创新团队和重点研究基地再增加1名,需推荐研究平台中的专职人员。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最终确定申报推荐10人。
你单位的申报名额是2名,不受理其他组织和个人的申报。
四、其它事项
1.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2),一式9份,加盖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公章。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2.各单位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1份(附件3),加盖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公章报送,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电子文件(EXCEL兼容格式)。
3.申报截止日期:2010121011时前,报到哈尔滨商业大学南区校部主楼二楼科技会议室(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超额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4、教育部推荐申报通知“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请到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联系人:彭树青  王明福
联系电话:0451-53623726
教育厅科技处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注:我校截止时间为12月7日,按省教育厅要求报送申报材料,过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