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201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学院统一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孔祥森 韩玉静
电话:6819123
附:省社科规划办项目申报公告
2011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的重要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多出优秀成果,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十二五”时期,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在全省社科研究单位中组织开展2011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代表我省高端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大委托项目、重大决策咨询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3月31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本年度项目类别设置分别为:重大委托项目、重大决策咨询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扶持共建项目等,共7个类别。专项项目是特指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初评中获入围资格,由省社科规划办直接给予立项的项目,因此不受理申报。
五、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均须按照《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为主的学科申报。管理学只受理经济学学科的申报,不受理其它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两个单列学科应在扶持共建项目中申报。
六、《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23个学科均可申报扶持共建项目题目自选。申报扶持共建项目与年度项目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同样对待,为体现支持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在政策上的倾斜原则,扶持共建项目立项指标从优。
七、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大委托项目5万元;重大决策咨询项目2万元、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项目1.5万元;青年项目1万元,承担单位按1:1给予经费匹配;专项项目0.3万元,承担单位按1:4给予经费匹配。扶持共建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由项目承担单位支付,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其中5000元作为项目研究经费,5000元作为中后期管理以及最终成果鉴定、结项、成果推广和优秀成果奖励等费用。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八、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一至二年,或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九、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教育部项目和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重大决策咨询项目申报及我办已经受理结项的项目除外)。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十、申报课题须按照《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十一、项目评审一律实行两轮会议评审制,重大委托项目、重大决策咨询项目采取会议匿名(活页)评审和会议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采取会议匿名(活页)评审和实名(综合评价)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扶持共建项目一律采取会议匿名(活页)评审的方式进行。
十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鉴定等级予以公布。研究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于鉴定,研究报告被《成果要报》选用刊发,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被省领导批示并被实际应用部门转化运用的、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等报刊公开发表文章1篇以上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免于鉴定。研究成果坚持先鉴定后出版的原则,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经专家鉴定同意出版的成果须报送省社科规划办一套样书。成果被省领导批示并被实际应用部门转化运用的、鉴定为优秀或登载《成果要报》的项目负责人(扶持共建项目达到以上条件可提升为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并给予同等经费资助)、信誉良好的评审专家和鉴定专家,申请新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倾斜政策。
十三、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从我办网站“项目申报”栏下载(www.hljsk.org)。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
十四、各科研管理单位、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十五、各科研管理单位、部门要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数据录入请登录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须录入“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2项内容。报送我办的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各一式4份(其中3份采用1夹5的方式备评审用,另1份申请书夹1份活页备存档);申报汇总清单和各学科分类申报数量汇总统计表。
十六、课题申报自4月1日开始受理,至4月20截止。各单位、部门务必于2011年4月20日前将汇总的申请书“数据表”数据发至我办邮箱(hljguihuaban@sina.com),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数据表”一致。务必于4月21日前将申请书和统计表报送至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