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校级科研机构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处:
为推动我校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加快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科技创新实力”的任务目标,启动开展科研机构建设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本次校级科研机构建设计划的申报、评审等方面的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科研机构建设的意义
科研机构是学校加强科学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外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是学校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任务是根据学科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突出优势学科,鼓励学科交叉,产学研结合,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创新性人才,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1.主要研究领域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符合;
2.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具有明显特色;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应有1个省部级以上项目支撑,主要成员近三年实得科研经费达到:理工类不少于30万元,文科类不少于3万元;
3.有一支学术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勇于创新的优秀研究群体;每个群体原则上应由1~2名正高级职称、2~3名副高级职称(或博士)、4~6名中级及以下职称固定研究人员和一定数量的客座研究人员组成;
4.科研平台应有校级以上重点学科作支撑,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
5.科研机构应有独立的场所,且相对集中;
6.依托学院能够保证科研机构开展工作需要的基本条件,并能提供一定的建设和运行经费;
7.应当是已运行并对外开放1年以上的科研平台。
三、申报科研机构建设计划的程序
1. 申报的科研实体必须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主要研究方向应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机构名称要规范。
2. 请有关单位根据本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填写《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科研机构认定申请书》(附件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科研机构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封面加盖依托学院公章;同时将相关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的附件1份报送科技处。
2. 请有关单位根据本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填写《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科研机构认定申请书》(附件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科研机构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封面加盖依托学院公章;同时将相关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的附件1份报送科技处。
3、科技处汇总所有申报材料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科研机构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论证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请科研机构负责人做好论证答辩的准备,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材料完备后务必于2011年10月21日前统一报送至主楼1023,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fz3018@163.com。
联系人:何飞舟 681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