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的通知》((2015)农科教(环便)字第280号)文件精神,开展2015年度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有申报的单位请按通知精神和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联系人:孔祥森
联系电话:6819123
科技处
2015年12月3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的通知
八一农大、农垦科学院、农垦科研育种中心、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农垦职业学院、农垦科技职业学院等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的通知》((2015)农科教(环便)字第280号)文件精神,开展2015年度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
一、 赠款资金支持方向
根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和《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下阶段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需要,2015年度赠款资金重点支持方向是:
1、支持国内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目标和政策研究。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一是研究应对气候变化的顶层设计,包括国家、部门和地方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长远战略与规划、重大制度与政策、相关工作机制;二是研究“十三五”期间国家、部门和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目标和行动方案,包括地区、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目标和行动方案;三是研究推进落实国家、部门和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目标和行动方案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包括低碳发展和适应气候变化等领域的制度创新、方案编制与试点示范,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支撑研究,产业、投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技术等领域政策措施支撑研究。四是研究评估国家、地方、行业现有应对气候变化重大目标、制度、方案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
2、支持能力建设活动。围绕国家、部门和地方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需要,支持开展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和专项能力建设,提高地方、部门、行业相关机构专业支撑能力的活动。包括开展能力建设需求分析,依托中央、部门和地方培训机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等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和专题培训及相关教材开发,开展气候变化相关制度、目标和政策实施的专题能力建设活动。
3、支持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树立我国负责任国际形象和动员公众参与,支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内外宣传和提升公众意识的相关活动,包括相关工作和活动方案的设计、宣传品制作等。支持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相关研究。
4、支持国际谈判研究。围绕为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开展相关支撑研究,包括研究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形势和走向,我国参与谈判的战略、策略和相关热点问题的应对方案等。
5、支持国际合作。围绕开展和深化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南南合作,开展相关支撑活动;在国外组织能力建设活动,组织相关专家出国参与南南合作项目,支持适应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研究国外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落实多双边气候变化合作协议等。
二、申报要求
1、关于项目申报。每个单位申报应不超过2个项目,并确保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2、关于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应是从事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工作,科研能力较强,经费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机构,能够出具税务发票。鉴于赠款资金的公益性,申请单位在申请赠款项目时不得以营利为目标。党政机关不能申请基金赠款项目。项目申请单位只能为1家,并承担项目主要工作任务,如需采用子任务形式与其他单位开展合作,需重点说明理由和相关情况,其中子任务金额不超过项目总金额的50%。
3、关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加人员。基金赠款项目负责人需来自项目申请单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从事相关领域研究5年以上,能够投入充足时间开展所申请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以上条件的研究人员每年只能申请1项基金赠款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加人员均不得为党政机关公务员。
4、关于项目申请格式。《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申请书(2015年度)》的格式电子版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气候司网站下载(http://qhs.ndrc.gov.cn)。
5、关于项目执行期限。基金赠款项目执行期限原则上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
6、关于项目经费概算。项目评审将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重要标准进行考核。赠款项目资金一般不支持出国,严格控制用于设备购置,政策研究类项目申请资金额度原则上控制在100万元以内。申请赠款资金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申请单位需就概算依据作出说明,将对此类项目进行单独论证。
7、关于其它要求。项目评审将从项目的必要性,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与能力,研究内容和项目产出的匹配性,项目活动安排和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
三、报送程序和时间
申请单位填写项目申请书,填写后双面打印装订4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于12月15日前报总局科技局817室同时每个项目附1张含申请书等信息电子版的光盘。联系人:张金良,联系电话:0451-55195239。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局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