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我校现有资源,确保科研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按《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对我校定向培养博士、引进人才未结题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立项任务书要求上交材料。
二、对2010年前(含2010年)立项仍未结题的项目,提交结题材料时间截至2016年9月15日;无故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科研项目。
三、提交相关结题材料,并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剩余科研经费可按相关规定结转使用。
四、课题主持人已离岗的,项目终止并冻结,学校予以收回。
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结题材料报送成果科,延期申请报送平台建设科。
成 果 科:尚锐 联系电话:0459-6819126
平台建设科:孙鹏 联系电话:0459-6819128
科技处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