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7年省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省科技厅项目申报通知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省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按照省基金委2016年项目指标分配原则,结合各单位申报立项情况,各单位面上和青年项目申报指标数量,分别为2016年本单位立项数量的两倍;2016年没有获得青年、面上项目资助的单位,学校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给予申报名额(申报数量详见附件4)。各单位可根据项目质量,适当增加推荐项目数量,但必须做好评审排序工作。省杰青、重点和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上每个单位每类项目不超过1项。
二、组织推荐要求
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省科技厅申报通知有关要求,积极动员、广泛宣传,认真做好优秀项目推荐工作。推荐的项目要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充分讨论、评审后,所有推荐项目排序上报。学校将会同科研督导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遴选。
各申报单位请于10月17日前将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2017年省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报汇总表”及电子版一份,“省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纸件一份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孔祥森 孙鹏
联系电话:6819123 6819128
附件:1、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4、2017年各单位申报省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青年)指标分配表
科技处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