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学校近期印发了《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农垦校发〔2016〕99号),启动了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为做好本年度“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教师职业操守,品行端正,治学严谨,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8周岁(不含38周岁)。
3.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须明确依托某科研团队、平台,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
二、推荐名额
2016年拟投入“青年创新人才”项目专项经费100万元。推荐名额按各学院38岁以下博士的一定比例核定。其中自然科学类学院(部、中心)限额推荐,详见附件5,人文社会科学类无限额。
三、其他要求
1.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推荐结果要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并排序后,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获批国家科学基金者、依托重点建设学科优先推荐。
3.获批“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者不再重复支持。
四、上报材料
请各学院(部、中心)将“推荐书”(一式1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汇总单各1份,电子版发送至byndkjc@126.com ,于2016年11月15日下午16:30前报送科技处平台建设科(主楼707-1)。
联系人:孙鹏
联系电话:6819128
附件:
科技处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