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省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省科技厅项目申报通知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省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按照省基金委项目指标分配原则,结合2017年度各单位省基金申报立项情况,在学科团队、人才引进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面成绩突出,以及申报和获批国家基金项目情况,各单位面上和青年项目申报指标数量(申报数量详见附件3)。各单位可根据项目质量,适当增加推荐项目数量,但必须做好评审排序工作。省杰青、重点和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上每个单位每类项目不超过1项(省基金委限量我校申报省杰青2项、重点项目2项、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1项)。
二、组织申报和推荐要求
1.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省科技厅申报通知有关要求,积极动员、广泛宣传,认真做好优秀项目推荐工作。推荐的项目要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充分讨论、评审后,所有推荐项目排序上报。学校将会同科研督导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遴选。
2. 正在承担省级科技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各类基金项目;承担过省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省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除外);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留学归国人员基金只能承担一次,承担面上项目不得超过2次,面上项目结题后必须间隔1年申报(2016年9月30日之后结题不可申报)。申请人的课题连续二年申报省科学基金没有立项,应间隔一年申报(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除外)。对没有按计划任务书签订的验收日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受理申报。有上述情况的老师要严肃认真,各申报单位要严格审查。
三、项目申请书填报
1.项目执行期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1日。
2.项目经费预算: 杰青项目分两年度拨款,2018年20万元,2019年30万元;其他类项目1年拨款即2018年;应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按照《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17〕12号)相关规定,填报相关“经费支出”科目)。
3.. 间接经费:按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30%计算。 绩效支出:按间接经费的75%计算(《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农垦校发[2017]64号)。
在无设备购置费情况下,各类项目经费填报参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类别 | 资助金额 | 直接经费 | 间接经费 |
1 | 杰青项目 | 50 | 38.47 | 11.53 |
2 | 重点项目 | 20 | 15.39 | 4.61 |
3 | 面上、青年、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 | 6 | 4.62 | 1.38 |
注:资助总经费=直接经费 + 间接经费
间接经费 =(直接经费-设备购置费)×30%
四、材料报送
各申报单位请于9月25日前将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2018年省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电子版一份和“省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纸件一份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孔祥森 孙鹏
联系电话:6819123 6819128
科技处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