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深入排查整治实验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按照《黑龙江省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学校和科研单位实验室检查的紧急通知》(黑安办发〔2019〕1号)和《关于报送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各省重点实验室全面排查,整改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重点实验室安全,并于3月19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科技处平台建设科(主楼707-1)。
联系人:孙鹏
联系电话:0459-6819128
电子邮箱: byndkjcpt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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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