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哲社办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弓萍发布时间:2021-04-15浏览次数:587

各相关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和《申报通知》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省哲社办下发了课题指南,在相关学科确定了一批选题方向,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题目。

2. 申报条件   

1)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7周岁(1984416日后出生)。扶持共建项目主要扶持边远院校和亟需加强的学科,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不得申报扶持共建项目。

2)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规划项目,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在研未结题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可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与课题申报的,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组成的课题组团队,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可申报项目,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或者在站博士后可以从工作单位或者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申报。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销项目。

3.项目类别

设有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扶持共建项目、智库项目等5个类别。专项项目特指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匿名评审中入围,由省社科工作办直接给予立项的项目,不受理其他申报。智库项目是指省直各委办厅局委托的重点研究课题,仅限省重点培育智库成员及黑龙江新型智库高端人才库入库人员申报,研究成果注重针对性、时效性和应用性。我校不是智库成员,所以不能申报智库项目。

    4.申报范围

共涵盖马列·科社、应用经济、哲学、社会学等25个学科,申请人须按照《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项目申报应选择一门学科为主进行申报。统计学在应用经济学科中申报;宗教学在哲学学科中申报;考古学在中国历史学科中申报;人口学在社会学学科中申报。

    5.项目结项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由省社科工作办统一组织鉴定结项,鉴定等级予以公示。研究成果符合《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鉴定适用条件的可申请免于鉴定。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坚持先鉴定后出版原则,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成果出版后须提交一套出版物。

    6.审核把关

要做好申报数据录入、申请书、活页、汇总清单报送等工作,确保申报系统录入的电子数据和申请书“数据表”信息填写一致性。数据录入登录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只录入“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两项内容。

    7.报送时间

老师需要在系统上录入并通过科技处审核,同时还需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请注意以下几个时间节点:

1)系统注册:因课题负责人需将课题在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上进行申请书和活页的录入,因此请各位老师提前注册系统。可登陆黑龙江社会科学网,然后点击规划管理平台进行注册。

2)电子版word上交时间(用于初审):51911点前,需上交申请书、活页、承诺声明的电子版。请各学院将收上来的电子版于51911点前交至科技处邮箱(37687381@qq.com,科技处将在519-20日对老师的申请书、活页以及负责人和成员的申报条件进行形式上的初审,并将修改意见反馈到各学院科研秘书处。成员处请慎重填写,一旦上交科技处通过审核不得修改。

注:为了提高审核效率,各学院需预留时间,对项目提交要点进行初审,让老师进行修改后将修改后的电子版上交至科技处。对不明白的地方请及时与科技处沟通。审核要点包括:对照《申请书》的审核要点一一审核,看是否符合要求;《活页》是否和《申请书》一致,是否做好匿名处理;负责人和成员年龄、职称、参与课题数量是否符合通知第二条 申报条件的要求。

3)系统填报时间:5248点前。省哲社办的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到52517:00点前,因科技处需要审核,请各位需要申报的老师在524日早8点前填报系统。

4)最终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截止时间:52611点前。须使用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20214月修订版),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提交申报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活页一式3份。各申报单位请于52611:00前将纸质《申请书》《活页》、汇总清单及扶持共建项目学科明细清单、承诺声明统一报送科技处,并将《申请书》《活页》及汇总清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68738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注意事项:

1)省哲社规划课题结题条件:

项目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集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按照申请书设计的原成果形式进行研究,无特殊原因不得改变最终成果形式。以专著成果形式结项的,专著字数不少于10万字;以研究报告成果形式结项的,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4万字,其阶段性研究成果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中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以论文集形式结题的,发表论文不少于6篇,其中中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所有发表的论文必须与申报项目主题高度相关,项目最终成果的总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5%(去除本人在项目研究期间发表的论文复制比)。特殊学科确需引用原文导致总文字复制比超过25%的,需提交正式的书面材料说明。

2)必须在成果的显著位置标注“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批准号”字样,每个成果只可标注1个项目编号。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坚持先鉴定后出版原则,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成果出版后须提交一套出版物

3)经费填报说明:一般项目3万元、青年项目2万元、扶持共建项目0.5万元。《申请书》经费预算要列清项目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按照最高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30%比例核定,具体经费列支范围和使用权限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填写。间接费用按照项目的30%填写(一般项目0.9万元,青年项目0.6万元,扶持共建项目0.15万元),其余作为直接经费,设备费一般为0

4)各学院上交的最终电子版命名方式:第一层文件夹:学院名称。第二层文件夹:教师姓名。文件夹中2word命名方式:姓名-申请书 姓名-活页。各学院上交统一的汇总清单和承诺声明,命名方式:**学院汇总清单、**学院承诺声明,放在学院文件夹中,教师文件夹里不需要单独的汇总清单和承诺声明。

各位老师,因涉及审核、盖章、邮寄等一系列问题,科技处预留的申报处理时间十分有限,请不要再打电话问最后截止日期,上述所有日期即为最后截止日期,对此给各位老师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人:弓萍

电话:6819127


0-1.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0-2 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预算填报注意事项.pdf

1 省哲社通知.doc

2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附审核要点).doc

3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活页.doc

4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doc

5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6 汇总清单.xlsx

7 承诺声明(立项)-含参加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