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黑龙江省质量农业专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质量农业发展,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黑龙江省质量农业专家的函》(〔2022〕1121号)通知精神及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质量农业专家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推荐范围及要求
推荐从事农产品生产、农产品营养、农产品安全、农产品质量控制等领域的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蚕蜂、中草药、农业机械化、农业环境与资源、绿色有机农业、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农产品监测评价、农业风险评估预警、农业法律法规、农业标准化的理论与实践等质量农业相关学科的专家。原则上专家库成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有突出专业特长及管理经验的,技术职称可适当放宽。
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负责人认真研读通知(附件1)要求,推荐不超过2名符合要求的专家并排序,于10月9日(周日)16点前将附件2、3发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18814523422 QQ:331044741
附件:1.《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黑龙江省质量农业专家的函》(〔2022〕1121号)
2.黑龙江省质量农业专家推荐汇总表
3.黑龙江省质量农业专家申请表
科技处
2022年10月7日
附件1:《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黑龙江省质量农业专家的函》(〔2022〕112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