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教社科厅函〔2022〕47 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经过个人自主申报、学院组织推荐、相关业务部门评选,研究决定拟推荐三项科研成果参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申报,现对拟推荐的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5日至2月14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科技处反映。
联系人:付彦涛,电话:18945606712。
科技处
2023年2月5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教社科厅函〔2022〕47 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经过个人自主申报、学院组织推荐、相关业务部门评选,研究决定拟推荐三项科研成果参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申报,现对拟推荐的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5日至2月14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科技处反映。
联系人:付彦涛,电话:18945606712。
科技处
202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