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付彦涛发布时间:2023-03-28浏览次数:14

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通知相关要求,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请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4月13日9时前将《申请书》、《活页》、申报汇总清单、承诺声明电子版(参与人员信息需完整)发至指定邮箱,科技处反馈修改意见后,务必于2023年4月18日9时前完成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网上填报(所上传的《申请书》无需盖章)。待系统审核通过后,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4月20日10时前将《申请书》一式1份、《活页》一式3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以及申报汇总清单、承诺声明签章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科技处707-1室。

为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提示如下:

1.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规划项目,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在研未结题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与课题申报的,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

2.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责任,要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核。

3.申报书要严格按照填写说明以及相关管理办法填报。

4.项目负责人要确保申报系统录入的电子数据和申请书“数据表”信息填写的一致性。数据录入登录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只录入“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两项内容。

5.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付彦涛;联系电话:6819127;邮箱:byndfyt@163.com。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11月修订).doc

附件3.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docx

附件4:申请书.doc

附件5:论证活页.doc

附件6: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7:汇总清单.xlsx

附件8:承诺声明.xlsx



科技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