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张深远发布时间:2023-04-11浏览次数:143

各相关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有意愿申报的单位结合以下要求及工作实际,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一、认真研究,围绕《指南》确定的制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和国家标准样品等立项重点,结合实际,积极参与申报。

二、申报路径有三种方式,一是通过相关技术委员会申报,二是通过网站在线申报,三是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请申报者详细阅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知。

三、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及项目管理等详见《指南》。

(联系人:张深远   电话:6819123)

 

附件:省市场监管局通知和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pdf

 

科技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