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国家哲社办《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省哲社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相关要求,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4月12日14时前将《2023年黑龙江省国家社科基金预评审申报汇总表》发送至联系人邮箱。2023年4月18日10时前请各相关单位将已按照相关审核要点(详见《申请书》批注)进行审核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707-1,包括:《申请书》(1份签字)、《论证活页》(3份)、《申报汇总表》(1份)、《承诺声明》(1份签章)等,电子版材料(填写完毕后务必将批注删掉,文件夹内含申报汇总表、承诺声明及多个子文件夹且子文件夹以“姓名”命名,子文件夹内含2个文件,依次为:1.申请书、2.论证活页)发送至指定邮箱。
待省哲社办预评审通过后,项目主持人自行通过网络系统进行申报。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20日零时至5月5日17时开放,逾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科技处对系统上传申报材料审核完成后,项目主持人务必于5月10日10时前点击“下载申请书”打印(申请书封面“项目序号框”会自动生成项目申报序号),将《申请书》一式4份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付彦涛;联系电话:6819127;邮箱:byndfyt@163.com。
附件2.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5.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8.2023年黑龙江省国家社科基金预评审申报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