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新一轮黑龙江省
“双一流”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
(孵化、培育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新一轮黑龙江省“双一流”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孵化、培育专项)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校开展“双一流”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征集范围。
围绕我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布局,聚焦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农机、能源、化工、食品、医药、汽车、服务型制造等领域。
二、项目分类分档。
建设项目分“产业项目”、“孵化项目”和“培育项目”三类,A、B、C档。此次项目征集涉及“培育项目”和“孵化项目”两类。“培育项目”须具有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且具备可转化与 产业化前景,通过培育实现成果省内产业化落地,创造经济社会效益;“孵化项目”须处于孵化阶段,成熟度很高,具有重大落地转化与产业化前景,可创造重大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协同孵化载体顺利实现产业化。
三、项目申报要求
1.可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高校牵头申报。
2.项目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建设,建设有基础、有目标,
绩效可量化、可实现。
3.项目须依托已有、已成熟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如:专利、软著、品种权等。
4.项目强化产研融合,需有企业协同推动成果进一步创新,
2023-2024年度内实现成果省内产业化落地。
5.项目强化层级递进、争先晋位,培育延续孵化循序产业,2022年度已获批的“培育项目”可升级申报此次“孵化项目”,除此类情况外2022年度已获批项目的负责人不可再进行本轮项
目申报。
6.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强化保障措施强硬得力可持续,创新成
果创造产出可持续,团队培养梯级建设可持续,产业发展经济效
益可持续。
四、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项目征集工作,充分研判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征集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00前,以学院(部、中心)为单位进行材料(项目申报书、汇总表)上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byndkjc@126.com邮箱,纸质材料同步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张深远
联系电话:0459-6819123
科技处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