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工作职能

发布者:张深远发布时间:2019-03-05浏览次数:2708


1.负责组织编制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和科研基金的申报工作,并负责各阶段科研业务进展的检查评审。

3.负责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项目验收、专利申报、报奖、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4.负责各级各类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所及研发基地的申报、建设、管理、评估和验收工作;统筹安排各类重点实验室及科研开发基地的科研业务,并做好检查落实工作。

5.负责各级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的选拔、推荐和建设工作。

6.负责协调开展国际、国内大型科技学术交流和学术研讨活动,指导学校各学科的科技学术交流。

7.负责全校有关科研管理的规章制度的制订及监督执行;负责科研经费管理及支出的审批。

8.负责专利权、著作权及其它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管理。

9.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社科联和科协的日常工作。

10.负责科技相关综合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并与学校新闻中心协调做好科技宣传工作。

11.负责与上级科技管理部门沟通与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