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百日会战”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9〕136号)的部署,校安全办《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百日会战”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负责地组织完成好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已充分排查和整改实验室的各类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反遏制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为重点,掌握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二、工作安排
1.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3),组织对本单位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2.按照危险化学品“百日会战”排查整治行动内容,认真开展自检自查,重点做好危化品和普通化学品购买、运输、存储、管理等环节以及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废弃化学品、废液处置方面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好隐患整改清单,填写《XXX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及消防安全领域百日会战隐患整改统计表》(附件4)。
3.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查,形成单位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4.各单位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附件5)要求,编写自查自纠报告,并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材料报送
1.《XXX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及消防安全领域百日会战隐患整改统计表》
2.科研实验室自查自纠报告(附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5月13日16:00前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byndkjcptk@163.com。所有材料需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孙鹏 6819128
附件:
科技处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