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省哲社办)

发布者:弓萍发布时间:2021-03-17浏览次数:170

          2021年省项目第一批成果验收鉴定材料开始受理报送。

         特别强调:本次省项目结项,2016年立项的在研未结省项目是最后清理结项日期,各单位务必把2016年省项目进行清理结项,本次不报送结题材料的直接撤项;2017年至今立项的各类专题项目今年6月30日是最后清理结项日期,本次有需要结项的可以提前结项;2017年立项的年度项目今年12月30日是最终清理结项日期,如有结项的可以提前结项。请各单位对以上三类清理期项目加大督查清理结项力度,督促课题负责人在清理期内抓紧报送结题材料。2020年立项的智库项目结项,各单位请于4月30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我办。其他正常研究周期的年度项目结项本次结项正常受理。

         请各单位于3月24日10:00前将结题材料报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弓萍    电话:6819127



0. 省社科结题要求.doc

1.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2021年度省哲社结题项目承诺声明.xlsx

附件1 省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20年6月版最终版).doc

附件2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课题经费决算表.doc

附件3 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020年版).doc

附件4 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结项清单(2021年版).xlsx

成果简介格式.doc

装订排版参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