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2 年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参考选题》予以公布。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为切实做好年度立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1.申报者要按《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选题要符合参考选题范围(不包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年度只能申报 1 个研究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 2 个研究项目。除委托项目外,原则上对有在研项目的,年度不再给予立项。应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
3.申报项目须按照《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的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两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研究项目一般要求当年 11 月份前完成结项,选题重要,研究难度较大的,原则上时间不超过 2 年。
5. 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职务和研究指导能力,并对项目研究过程负全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职务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参加者中须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职务人员。青年项目申请者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7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198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6. 请各单位做好初评工作(可参考《汇总表》),将立项申请书3份,汇总表1份,承诺声明1份及电子版于3月14日下午13:30前交至科技处。各位老师的立项申请书电子版以姓名命名。
7. 各学院做好形式审查工作,包括:
(1)确保项目负责人年度只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研究项目。
(2)青年项目中申报人和参加人不超过37周岁。
(3)申请书承诺的日期(手写)和封面填写日期应一致。
(4)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职务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参加者中须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职务人员。
(5)各位老师申请书的规范问题。
8. 初评工作安排
初评工作将按照学科进行,其他学院的负责人请按照学科所属学院联系科研秘书。
联系人:弓萍
联系电话:6819127
0.(市发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0.(校发通知)关于2021年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安排的通知.doc
1.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2).doc
2.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参考选题(2022).doc
科技处
2022年3月3日